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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augustus Biz Trip in Shanghai上海的月亮这两天特别的圆,还有亮。
GDC还是满有收获。 业内的朋友也见了。但是估计得天天凌晨1-2点钟睡觉了。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喜欢这种生活。其实不用想事情的原因是不会死掉的, 知道自己最近在没事给自己添堵玩儿。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我就一庸人。
破落的旅馆里唯一让人欣慰的是免费的宽带很好用。能够让我继续面对屏幕自言自语排解时间的呆滞期。 一个孤独的人往往在潜意识里面希望别人的关注。妈的博客有的时候还是为了实现这一血淋淋的实施发挥了其不可磨灭的作用。我现在开始对自己也尖刻起来, 有种自虐的快感。真他妈变态。
over, 继续写meeting minutes..... 16 augustus The Evil Wears Prada一部纯娱乐,时尚的影片,好莱坞传统套路,主人公奋斗史,经历种种考验后过上自己想要得生活。 挺好,我喜欢美国人这种讲童话的作风,因为说不准哪天童话会成为现实。
这个片子令我颇有感触,让我回想起了我经历过的几位老板(上司), 这个Prada里面的女士,其实就是种种“恶”老板的集合体而已,里面很多事情和镜头让我回忆起我过去的经历,不禁莞尔。同时也在想,我会不会成为那个Evil呢? 每个人身体里都有这么个Evil吧,只有尺寸大小之分。
Deloitte的时候因为晚给客户发完成的return30分钟被骂15分钟。离开Deloitte后一直很久不敢在没有人reveiw的情况下自己发东西; 影片里面老板让安迪给她家孩子找哈里波特的手稿,我给老板家找过北京最好的钢琴调音师,也给找过朱镕基家里的电话(- -!!),还有搜寻他家乌龟的病那里可以看, 在最后一分钟改签机票。当时痛恨死了那个老板, 偶尔老板也会对我说,hey, Megan, Cheer up....i said inside, Cheer your fucking up! 具往矣,老板也是给大老板打工的,我依然记得开完视频会议后,公司司机告诉我Paul大骂“Fuck”,也记得老板先于我离开,穿上中国红的衬衫,强装笑脸,现在想想,他有点像影片里的一秘Emily阿。Paul走的时候我忽然在他办公室里痛哭,收都收不住,他有点尴尬的看着我,说:我理解你Megan, 你付出了很多。。。。恩,其实我是为自己哭的,他走不走我才don't care。 种种经历,还有很多,都过去了。我一直以为自己没有成熟,现在回过头看,其实我还是变的成熟了。 虽然也还在一如既往的骂老板,但是只是一种情绪的喧泻,内心还是很平和的,因为我会想,如果我是他,可能我也会那么做。出来混得,总得有混得样子。 影片里安迪做的很努力,尽管她最后放弃了那个“违背”她本意的生活,但是,其实,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选择不放弃。这是电影与生活的区别。很多时候,我们选择了工作和自己不喜欢的东西。It's life. 另外,女人真的是会比男人付出更多的代价。It's cruel life.
我还算是一个Nice的人,至少,我不喜欢的事情,我不希望自己的下属经历。但我也会发火,会引诱,会撒谎,目的是让他们为我(工作)达成一个想要的结果。跟那个流氓种类一样,我也就是个偶发型流氓。所以,我没有那么厌恶里面的老板,但也理解安迪的选择。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真是hopeless...... 14 augustus 无所感受对某些人来说, 可能最可怕的事情就是无所感受。没有大悲大喜大怒,一切都是平淡或者平庸。
曾经,而且还有现在还是很欣赏那句话:以出世的精神, 过入世的生活。。。这话看似一般,其实做起来也难,精神和力气都是消耗品,经常会被消耗,而且不容易再生。能够一辈子以上述状态生活的人,真是让我钦佩不已的那种了。
自己其实是开始所说的那种人。 一个会被平淡生活杀死的人,所以我会做很多选择和决定,会时常改变步伐和方向,不为别的,只是为了活下去。
《青蛇》大结局
“姊姊--”
“什么?” “很久很久之前,你们是否相爱?” “是!”素贞肯定道。 我呢?奇怪,我已不再跟他了。曾经有一天,他在我身边,在我身上,曼妙的接触,他的手在来回扫荡,我几乎相信,我也是爱过他的。 当时只道是寻常。 但原来已是最后。幸好我把他杀了,放他没机会遇上另一个新欢。他一生便只得两个女人。此刻这两个女人又再绞缠在一起。--我们是彼此的新欢。直到地老天荒。 但我有一个刻骨铭心的秘密,即使喝醉了也坚决不肯透露的,那是一个名字,叫做“法海”。我甚至不敢记得。 没有男人的生活,不是一样过得好吗? 我俩再也不肯对人类用情了。 那么委屈,可耻!不若安分做蛇上算。 从此素贞不看一切的伞,一切的扇,一切的瓜皮小艇,一切的男人…… 感情一贫如洗。 。。。。。。。。。。。 那男子是谁?
他是谁? 何以她一见到他,心如轮转千百转? 啊,我明白了。-- 如果那个是许仙的轮回,则她生生世世都欠他! 是他吗?是他吗? 我禁止自己心猿意马。 横竖素贞看中了,就让她上吧。 我要集中精神,好好写那发生在我五百多岁,时维南宋孝宗淳熙年间的故事。这已经足够我忙碌了。 我还打算把我的稿子,投寄到香港最出名的《东方日报》去。听说那报章的读者最多,我希望有最多的人了解我呢。 稿子给登出来了,多好。还可以得到稿费。不要白不要。 我在信末这样写:“编辑先生,稿费请支港币或美元。否则,折成外汇券也罢。我的住址是:中国,浙江、杭州、西湖、断桥底。小青收便可。” 万一收不到稿费也就算了,银子于我而言不是难题。我那么孜孜不倦地写自传,主要并非在稿费,只因为寂寞。 因为寂寞,不免诸多回忆。 --然而,回忆有什么好处呢?在回忆之际,不若制造下一次的回忆吧。 呀,我的心也去了。 淡烟急雨中,蓝衣少年,撑开一把伞-- 还等什么呢? 我要赶上前。我依旧是素贞的妹妹,同是张小泉剪刀厂的女工。 我决定借了他的伞,着他明日前来取回。解放路、延安路、体育场路、湖滨路、环湖路……随便一条柏油马路的一家。 我一拧身子,袅袅地追上去…… 李碧华啊,李碧华。。。。嫣然,嫣然~
(另:有个自称“傻瓜”的新青年在吭哧,吭哧的写一个blog, 题目就是why blog......写了很多的废话和直接间接的解释,其实呵呵, why?就是---〉"只因为寂寞"。。。莫恨俺的一针见血,我说给很多人听得。)大家的状态很多时候都是在一群人中寂寞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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